代替考试罪构成要件有哪些?2019年代替考试罪量刑标准?
代替考试罪的定性要注意三点:
一是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二是本罪所指的考试目前未予具体列明,但必须是依据法律设立的国家考试,依据部门规章、文件设立的考试,不在此罪范围之内;
三是本罪是典型的对向犯,刑法同时处罚考生和“枪手”双方行为人,且双方行为人定罪和法定刑都相同。
代替考试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代替考试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具体而言,本罪主体包括两种人,一是应试者;二是替考者,即平常所说的“枪手”。被组织起来进行作弊的替考者虽不能成为第284条之一第1款组织考试舞弊罪的犯罪主体,但是能够成为本罪的处罚对象。
2、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
3、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国家对考试组织的管理秩序和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利。
4、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所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
“代替他人”,是指冒名顶替应当参加考试的人去参加考试。
“让他人代替自己”,是指指使他人冒名顶替自己去参加自己应当参加的考试。此处所参加的考试,必须是第284条之一第1款中所规定的法律规定的相关国家考试。



-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主要情形
- 代替考试罪构成要件有哪些?2019年代替考试罪量刑标准?
- 新刑法中绑架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如何量刑?
- 刑事辩护的方式包括哪几种?刑事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包括哪些?
- 强迫交易行为包括哪些?2019年强迫交易怎么判刑?
- 双规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关于双规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 什么情况下可以做无罪辩护?无罪辩护和量刑辩护区别?
- 求一份两人合伙合同范本
- 以知识产权出资合伙企业
- 何宏平合伙协议纠纷案例
- 合伙协议知识阐述
- 北京市有限合伙管理办法
- 合伙与合伙纠纷及实务
- 行政复议所需的费用如何解决?
- 行政复议制度与观念冲突之我见
- 试论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改革
- 夫妻离婚后,保单应该如何分配
- 只劝离不劝和 “离婚公司”引发争
- 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首付款如何分割?增值部分如何
- 关于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诉讼主
- 疑为婚外情 取证要遵循原则
- 有关离婚财产与债务分割问题
- 分割家庭共有财产问题求助
- 婚约法定财产纠纷诉讼当事人
- 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等问题
- 同居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
- 非亲生子女有抚养义务吗?非亲生子女有赡养义务吗?
- 收养的小孩怎么上户口?收养的小孩可以办独生子女证吗?
- 夫妻一方犯罪共同财产会没收吗?夫妻一方犯罪另一方需承担责任吗?
- 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可以起诉吗?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财产还能再次分割吗?
-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主要情形
- 代替考试罪构成要件有哪些?2019年代替考试罪量刑标准?
- 新刑法中绑架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如何量刑?
- 刑事辩护的方式包括哪几种?刑事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包括哪些?
- 强迫交易行为包括哪些?2019年强迫交易怎么判刑?
- 双规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关于双规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 什么情况下可以做无罪辩护?无罪辩护和量刑辩护区别?
- 求一份两人合伙合同范本
- 以知识产权出资合伙企业
- 何宏平合伙协议纠纷案例
- 合伙协议知识阐述
- 北京市有限合伙管理办法
- 合伙与合伙纠纷及实务
- 行政复议所需的费用如何解决?
- 行政复议制度与观念冲突之我见
- 试论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改革
- 夫妻离婚后,保单应该如何分配
- 只劝离不劝和 “离婚公司”引发争
- 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首付款如何分割?增值部分如何
- 关于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诉讼主
- 疑为婚外情 取证要遵循原则
- 有关离婚财产与债务分割问题
- 分割家庭共有财产问题求助
- 婚约法定财产纠纷诉讼当事人
- 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等问题
- 同居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
- 非亲生子女有抚养义务吗?非亲生子女有赡养义务吗?
- 收养的小孩怎么上户口?收养的小孩可以办独生子女证吗?
- 夫妻一方犯罪共同财产会没收吗?夫妻一方犯罪另一方需承担责任吗?
- 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可以起诉吗?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财产还能再次分割吗?